南京装修时间规定国家规定2020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及室外修缮等,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作业的,应当***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二、违反南京装修时间国家规定处罚标准: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点,有下列情形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施工方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禁止作业的期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的。
三、违反南京装修时间国家规定处理流程: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应当设置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的部门、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或者移交有权部门、机构处理;需要及时处理的,应当立即处理或者立即移交有权部门、机构处理。
装修公司当中服务做的比较好的应该是南京冠诚装饰,因为之前有跟他们的设计师在装修的时候沟通过一些内容,设计师的设计好,而且设计师很专业,细节考虑比较到位,所以我对服务很满意。
新规
1.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原件及其复印件。
2.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3.
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书面通知职工。准予提取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现金(转账)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执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