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坯房嫁妆,毛坯婚房

tamoadmin 装修攻略 2024-12-01 3 0

小姑子跟家里断绝来往了,作为挑事者的我非常后悔,该如何补救?

不靠谱,如果如你说的,你心肠如此歹毒,怎么会后悔?你怎么会有人情味儿,你老公全听你的,怎么会有兄妹情?你公婆如此怕失去你,那么重男轻女怎么会想女儿?只有一个解释,公婆病了,你想甩锅,作为女儿,被娘家如此嚯嚯,还有什么亲情?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放过她吧,别找挨骂了!真如你说的,纯粹是想念(呵呵,鬼才信),你会感动她的

其实姐姐对弟弟都不会差,姐姐心疼弟弟是发自内心的。弟弟没结婚都会很好,一旦有了老婆,变化非常大。老婆太贪,非常自私,要是在生个孙子,更不知道天高地厚啦,根本不把婆家人放在眼里。婆婆的好是应该的,婆婆的钱不花白不花。等婆婆老了,没有利用价值了,各种理由没时间照顾。婆婆养啦一家狼,就连大姑姐的好都忘记了,弟弟土鳖,说的不算,现在我们断关系,断的干干净净,挺好的 ,互不要打扰永不来往[赞][赞][赞]

你做事太绝,同样伤了太多人的心。我是你小姑子根本也不会要那个房子了。你这么折腾娘家人和你朋友就没劝过你,你是既不通情达理,你真是赶尽杀绝。你现在己经于事无补了,这是在你的主导下全家参与才有了今天的后果。这个事造成你公婆永久的痛,你老公也会耿耿于怀,恐怕会迁连到你父母。你的俩孩子也会认为你太自私。如果你丈夫真要和你离婚都不会有人帮你了。今天你才想挽回,太迟了,试想一下一个女人,因为你:丈夫上法庭自己变被告,背井离乡独自打拼得多难,己经成功了她心己经硬了。换你能行吗,恐怕这辈子就这样了。你得了全部家,公婆只能你侍候到死,而目必须用心待候,记住头上三尺有神灵,不管他们咋作,都是报应,你做的好就赎罪了。记住在外面混迟早要这的。阿弥陀佛!

毛坯房嫁妆,毛坯婚房

心机很深的女人阴险,人的良心坏了就更可怕了。家里那点财产你算计的如此狠,赶走婆婆的亲女儿,你的心太黑,太狠毒……你公婆也无脑,让你给算计了……要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你,恶毒的女人。

如果事情是真的,那你的丈夫、公婆、孩子都是世上最大的怂包,你就一辈子凌驾于一群怂包之上作威作福吧,多好!鬼都不相信这么恶毒的人会后悔。

还是不相信世间有如此奇怪的家庭。

结婚彩礼问题,要得多和要得少有什么区别吗?


“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给予女方父母一笔钱,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与西方婚姻习俗不同的是,在中国,“结婚彩礼钱”都是由新郎方承担的。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结婚不讲财”,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结婚彩礼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淡化状态”。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在“一切向钱看”等拜金主义思潮下,“结婚彩礼钱”开始重新进入中国老百姓的视野。尤其是近些年,彩礼越要越高,甚至离奇不靠谱。不仅给新婚夫妻生活买下隐患,而且加重了男方父母的沉重负担,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对于彩礼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1984年最高人民***《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
一般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结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结婚彩礼钱”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审理的彩礼***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婚前给付结婚照彩礼钱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1. 不符合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2、符合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对于彩礼要多要少问题,实际上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违法的行为,当然应该禁止和杜绝。欢迎提出问题并关注伏龙苏,与大家共同研究,答疑解惑。

从表面上说:彩礼多,男女双方都有面子!彩礼少,双方都失面子!尤其是金钱至上,笑贫不笑娼的当今社会,贫富悬殊更为凸出!我认为,彩礼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正所谓,做亲是一家!互相理解,相互包容,量力而行!和睦相处!……

我应该最有发言权了吧!因为我老公是独子两个妹妹,又是农村的!我是独身子女家是城里的,认识我老公的时候,公家一栋两层农村毛坯房。家里条件差!我老公属于有点技术人员,工资七八千,存款没有,帮家里做了第二层还有第一层的厨房厕所。当时我们家这边就觉得农村人实在老实,和我婆家说不要彩礼。他们来我家,爸妈各种带他们下馆子,吃没吃过的东西,后来被公公算计催我们买房,我们以为他真存了钱给我们,结果付了定金,问他拿钱,他说一毛没有。后来房子弄好了,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我就住娘家,每日早上打电话问他们吃啥,一样一样的买的给他们送过去,我当时怀孕四个多月,天天吐。以为真心可以换真心!后来怀孕到孩子出生没一个电话,到现在孩子都***岁了,我还没吃过他们家一个鸡蛋!他们一个月七八千的工资。所以说,彩礼一定要拿!不拿人家真不当你一回事!我们这彩礼都是十万加有房。我老公他们那彩礼至少十三万。我们没拿他们一分钱彩礼,得来的也不是人家的真心对待!所以特别后悔没要彩礼钱。

谢邀。我不同意这种关点,这是给女方要多财礼找介口,谁要这么说谁就是大***,人的尊严不是用金钱能买到的,大伙也看到过电视电影,现实中这样的事还少吗?如果介着结婚向男方要过多财礼的话,那就等于贬低和贱蹋女方的尊严。

我觉得彩礼应该要,但要根据男方家的经济情况而定,不能要天价彩礼。如果房子写女方名字了,就可以不要或少要点。如果房子没有女方的名字就得多要点,但不要超过10万元。如果男方既不给彩礼房子又不写女方的名字,这样对女方不公平,以后一旦婚姻有变,女方会清身出户,啥也得不到,白白浪费了青春。